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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廉政研究中心举办“学习《监察法》师生座谈交流会”
2018-05-27 10:19     (点击: )

2018年5月23日下午,由重庆廉政研究中心主办,大学生廉洁文化研究会(以下简称“廉研会”)承办的“学习《监察法》师生座谈交流会”在慧智楼91110会议室举行。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袁维勤副教授和专职研究员王栋副教授主讲,来自于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学院的廉研会社团成员30余名学生参与了此次交流会。会议由廉研会指导教师魏新欣老师主持。

袁老师先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制定《监察法》的原因,并着重论述了必要性。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所指出的: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制定监察法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随后,袁老师对《监察法》的内容逐章进行详细阐述并对部分法条进行了细致的法理分析,使同学们对《监察法》有了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王老师以“社会组织是否纳入《监察法》监察对象”为主题,从政治社会学角度与在座师生交流了自己的看法。王老师提出只要影响公众权利的权力执行都应该属于公权力的范畴,并且在最后提倡监察委在认定监察对象时应该先有一个科学严格的设定,以防概念和实质的混淆。

最后,参会同学就自己认识和学习《监察法》过程中思考的问题进行提问,两位老师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也交流了各自的认识。最后老师们向同学们提出了期望,希望同学们以后继续对这部重要的法律进行深入的学习和思考,这有助于大家加深对我国廉政建设事业的理解,更好的践行新时代大学生的廉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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