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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招标公告
2016-11-14 08:56     (点击: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廉政建设研究,根据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开放基金、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课题)资助方案》的要求,重庆廉政研究中心面向校内外进行课题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课题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设置招标课题3项,每项资助2万元。

二、项目选题

项目申请人可以从以下题目中选择,也可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拟研究题目。

1.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研究

2.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研究

3.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研究

4.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研究

5.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研究

6.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

7.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制研究

8.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研究

9.探索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研究

10.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研究

1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研究

12.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备廉政研究的相关知识,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课题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项。

(四)有在研的重庆工商大学科研课题(不含科研启动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

四、申报组织

(一)本次课题申报由学校科研平台开放项目招标工作小组统筹;重庆廉政研究中心负责本中心科研项目申报的组织实施。

(二)课题申请

申请人填写《2016年度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和《2016年度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论证活页》,并于2016年11月21日17:00前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到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qlzyjzx@ctbu.edu.cn。

(三)课题评审

根据学校通知规定的要求,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建议立项名单上报学校工作小组审定。

五、课题管理

(一)课题管理工作由学校科研处统筹。重庆廉政研究中心负责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管理等具体工作,执行学校关于课题管理的规定。

(二)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三)结题要求

1.课题应以“重庆廉政研究中心”为第一通讯单位至少发表C1级及以上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B级期刊论文1篇。

2. 课题负责人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省级重大、重点课题或国家级课题,或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横向课题且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可以视为达到结题条件。

3.学术论文和出版社分类参照《重庆工商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和《重庆工商大学学术期刊分类》。

(四)结题管理

1. 课题完成后,由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科研处复核后办理结题手续。

2. 对未能完成研究任务,或成果不符合资助合同要求、或成果不符合学术规范的课题,中心将按学校规定撤销该课题并视情况追回资助经费。

(五)课题经费管理

执行重庆工商大学科研处和财务处有关文件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23-62769968;

Email:cqlzyjzx@ctbu.edu.cn

 

附件:2016年度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

2016年度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论证活页

重庆廉政研究中心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2016年度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2016年度重庆廉政研究中心开放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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